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近日表示,近期的房地產市場政策主要是借市場調整的窗口期,把一些行政色彩比較濃的干預措施盡可能剔除,不太贊成把去除行政化的政策叫做“救市”。對此,筆者想起了《手放開》里的一句歌詞“我給你最后的疼愛是手放開”,對于房地產政策來說,去行政化是大勢所趨,“有形之手”正在逐漸放開,“無形之手”正在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。
由于房地產在整個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較大,所以在過去的房地產調控中各種調控政策層出不窮,例如國八條、國十條、國十六條等,尤其是為了抑制房價過度非理性上漲,在2010年10月份開始實行限購政策,40多個大中城市開始實施限購政策來遏制投機性需求。
但在去年7月30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對房地產市場的表述已經發生了變化,盡管涉及房地產的政策內容不是很多,但過去兩年來不斷重復的“加強房地產調控”的表述不見了,代之以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”的措辭。以“發展”取代“調控”,意味著房地產調控去行政化成為了定局,調控要回歸市場,依靠市場的力量。
筆者認為,房地產市場調控思路的轉變,本質就是“去行政化”,還市場以本來面目。未來的房地產政策將更加“尊重規律”和“因地制宜”。更多的是通過與房地產市場相適應的法律制度來管理市場、穩定秩序,而不是不停地、過多地或者一刀切地用行政手段干預市場。
近期,各地相繼松綁執行多年的樓市限購政策,就是地方政府對樓市調控的“去行政化”,把該還給市場的都還給市場,從以政策為主導的市場變為以供需關系為主的市場,這將是未來房地產政策的大方向。
但是,值得注意的是,房地產政策去行政化不意味著政府放任房地產市場的任意發展。恰恰相反,地方政府將更加關注市場供求關系,尊重市場自身調整和需求,在房地產市場的建設規劃方面,更多地提高科學管理水平,因地制宜的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。
當然,房地產市場去行政化不可能一蹴而就,在去行政化的過程中,還必須逐步完善相關的改革措施,建立房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,在完成住房信息聯網、不動產登記等基礎工作的基礎上,從土地、金融、財稅等方面進行市場化改革, 以金融、財稅、信貸手段為主,通過市場規律的傳導,達到調整市場結構的目的,弱化行政干預。 |